三明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八届省运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市本级食宿接待及交通保障服务合同履约保函项目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第十八届省运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市本级食宿接待及交通保障服务合同履约保函服务单位比选。
2.比选人名称:三明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服务期限:自收到比选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办理工作。
4.服务内容:为比选人出具符合项目要求的履约保险保函,包含保函出具、备案、理赔协助等全流程服务。
二、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864.8元(含税)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或其总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保监会批准的保险机构。
2.比选申请人或其总公司具有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比选申请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所属总公司或上级公司的授权书(或转授权书),每个保险公司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作为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
4.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5.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1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四、比选活动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6年5月12日09:00。
2.比选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306室。
3.比选人联系人:詹先生;联系电话:13015736105。
五、比选活动程序
1.比选材料准备。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材料(保险许可证)、报价函(须独立密封)。
2.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比选材料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资格审核。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4.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费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按照最高限价进行评审。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按流标处理。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5.公示结果。现场公示比选结果,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mcfjt.com/)公示。
六、其他事宜
1.参选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参选资格。
2.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延期1日,扣除合同总额的5%。
3.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附件:下载文件
三明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9日